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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2026年研究生免试推优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及专家考核组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长:林松涛 徐晓美

 员:盛玉刚 赵 莉 贾舒斐 姜晓红 赵 

 准 乔 

(二)推免生专家考核组

潘义勇 盛玉刚 郑燕萍 姜晓红 肖广兵

二、推免生基本条件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推免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名列专业(方向)前40%,无不及格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非外语专业学生要求英语成绩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或雅思6分及以上;外语为小语种者,要求外语水平考试达到国家四级60分及以上。

三、推荐名额分配

按学校分配的名额,学院可推荐28名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各专业推免分配名额参考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按比例取整,剩余指标再结合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质量等因素,由学院党政联会研究决定。本次推免生名额实行两校区统一分配,具体指标如下:交通运输专业6名,交通工程专业9名,车辆工程专业13名。

四、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成绩由学业成绩和全面发展评价两部分构成,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学业成绩;在学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数值,逐一比对,直到有差别为止;平均学分绩点相同的情况下,相关专业经讨论可增加部分课程权重,进行辅助排序。综合评价成绩分值比例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业成绩(占比70%),突出考察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以前三学年全部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学业成绩的计算基础。

(二)全面发展评价(占比30%),科研成果占10%;学科竞赛获奖占15%;参军入伍服兵役占2%;参加志愿服务(省级及以上)占1.5%;国际组织实习(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国际组织名单进行认定)占1.5%。各项指标评价参照学校相关文件及认定细则执行。

(三)学生在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国际组织实习等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一项代表性成果,参加志愿服务参照学校细则执行。

(四)具体指标构成、成果分值及计算方法,参照学校相关文件及认定细则执行。学院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价,按专业综合评价成绩排名推荐。

五、推荐工作程序

(一)根据报教务处审核备案的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做好推免工作的宣传及组织工作。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原件供审核,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三)学院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初选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3天。

(四)学院将初选名单报送至教务处,拟推荐名单由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公示。经公示无异议者,即获得推免资格。

六、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一)9月3日前,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及专家考核组,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经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后公布执行。

(二)9月8日24:00前(北京时间),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请推免的同学将《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成绩单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等纸质材料送到9D408室,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档发送至njfuql@qq.com,其中成绩单电子版应为独立的pdf格式,命名方式为"身份证号_姓名"。

(三)9月10日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组织答辩,并按照实施细则进行综合成绩评定、排名,确定各专业初选人员和1名候补人员,经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七、推免工作要求及其它

(一)学院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规范操作,确保推免工作顺利进行。

(二)学院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学院党委对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结果给予明确评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三)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赴国际组织实习等认定依据记载日期须在推免报名截止时间前(以学校公布报名通知的截止时间为准)。

(四)申请人须提供学术论文、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供审核,学院专家考核小组组织答辩会,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所获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五)推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向学院、学校主动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工作人员,学校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开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六)申请人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在推免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按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七)取得推荐名额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以公文通知接收单位:1.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3.不能按时完成本科阶段学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

(八)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学院推免工作负责,对于存在异议的问题,会及时、认真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并做好解释工作。

(九)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和学校相关上位规定为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学院教学办:85428537学院纪检委:85428237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